公堂上,包拯为主审。守义供出曾查得大海为景春之私生子,但大海狡猾否认。十三娘怕其夫再担罪名,直认因自卫杀死铁雄。包拯谓铁雄罪有应得,谁杀死他亦与人无尤。 景春欲将大海亡母遗信焚毁,岂料展昭飞身而入,欲夺回此信件,唯景春即时用墨汁毁去。 包拯向十三娘查问金钗一事,十三娘遂忆起案发当晚,大海曾以金钗相赠,但拒接受。 包拯私会景春,从他的蛛丝马迹中,得悉大海乃其私生子,造成包庇大海的原因。 十三娘因安母病逝,备受打击,借酒浇愁,更沦落街头,重操故业,用苦肉计骗大海信任,大海果然上当。包拯明白,但不揭破。 包拯为保守义安全,将他押入牢房。 十三娘跟大海逃离妓院,假意与他成亲。洞房夜,十三娘灌醉大海,寻获金钗,大海知十三娘对自己毫无情义,竭力与她纠缠,十三娘用香炉灰撒向大海双眼,携金钗逃去。途中,巧遇景春、王忠至,夺回金钗。王忠举起十三娘,把她掷下山崖以毁证据,幸被展昭及时接回,逃过大难。景春知大势已去,交出金钗给展昭。 包拯重审,对证公堂,大海治罪,临铡前要求饮「忘情酒」,以忘对十三娘之情。 包拯称夫妻姻缘前世订,理应好好珍惜,十三娘、守义终冰释前嫌,忘却前事,重新开始,恩爱更胜从前,重开「忘情酒坊」。